邵陽市高級技工學校 畢業生“雙證書”制度實施辦法
為促進中等職業教育的改革和發展,拓寬學生就業渠道,提高畢業生就業競爭力,根據教育部、人社部有關文件精神,特制訂本辦法:
一、指導思想。
中等職業學校推行“雙證書”制度,是提高畢業生職業素質和就業競爭力,實現職業教育與勞動就業對接的重要舉措。職業資格證書是勞動者就業的通行證。在獲得學歷證書的同時獲得職業資格證書。既是對中職畢業生的基本要求,也是我校貫徹落實《職業教育法》和《勞動法》,深化教學改革,提高人才培養質量,提高畢業生就業質量的有效措施。
二、“雙證書”制度的涵義 。
“雙證書”是指學歷文憑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。中職畢業生在獲得畢業證書前必須獲得所學專業相關職業資格證書(中級以上)。
三、組織與考核。
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,我校設有職業技能鑒定所,負責職業技能培訓、考核與鑒定工作。培鑒科、教務科、實習科負責組織實施,其他科室配合。
四、報考費用。
根據有關規定,畢業生鑒定費用在學費中支出。
五、證書發放及管理。
1、證書發放。
參加職業資格鑒定,理論和操作成績兩項都合格者,按規定頒發由國家人社部門統一印制的職業資格證書。
2,證書的管理。
鑒定考試結束后,成績的上報,證書的辦理、保管和發放均由學校職業技能鑒定所負責。
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